郑大财道,“颜色少见得很,是黑叶紫花,花叶都不大,根须老长。赵大老板宝贝得很,都不让人近看,我踮着脚眯着眼……”
他说着说着啰嗦起来,沈姝的心却砰砰跳动:名字对上了,颜色对上了,会真的是这个么?
因为心跳快速,沈姝的嗓音显得压抑,又问郑大财,“你们这里,婆娑之花,罕见么?”她知道郑大财说了“少见得很”,但少见与罕见,并不是一回事,太医院都不知道的花,必然世所罕见,她得弄清楚。
“当然罕见!”郑大财道,“我活了三十多年,第一次听说,第一次看见,只怕我们城见识最多的举人老爷,都不知道!”
“有何用处呢?”几乎郑大财话音刚落,沈姝便紧接着问出。
“那可是个宝贝!”郑大财丝毫不曾察觉沈姝的紧迫,沉浸在自己的激昂中,满眼向往,“听说病秧子吃了它能立马痊愈;被再毒的虫蛇咬伤,吃了它也能活蹦乱跳;最神奇的是,哪怕人病死了,只要身体没凉,吃了它就能活过来!我的老天爷,要是让我挖到一棵……”
沈姝没再听他后面的“豪言壮语”,心下思索,郑大财的这番“听说”,虽有夸夸其谈之嫌,但其实所涉的,只一个方面,那就是“婆娑之花”的药用价值……
保险起见,沈姝故意问道,“可能令人返老还童、长生不老?”
“怎么可能!”郑大财瞥了沈姝一眼,学着听来的话,“要是能让人长生不老,还不抢破头?赵大老板也不可能拿出来啊!”
沈姝赞同地点头。因只对病人、中毒之人有用,所以才能被拿出于聚宝斋斗宝,这是合理的。
交谈到了此处,沈姝已打定主意要去追寻,于是又问,“那花现在是在孙员外手中?孙员外全名是什么?住在平凉城何处?”
郑大财道,“我只记宝贝不记人,就知道姓孙,别的就不清楚了。”
沈姝不由得微微失望,思虑片刻后与郑大财道,“明日你若有时间,我请你带路,陪我去找那孙员外,付工钱的。”
她本是迫不及待现在便出发的,只是此刻出发,必然会走夜路,她人生地不熟,也不知夜路会有什么危险,何况还有这冷雨困扰,只得按捺自己。带上郑大财,一则此处只有他认识孙员外,二则他是本地人,必然熟悉本地情况。
与郑大财商定后,沈姝做好奶糕,尝了一口,不算甜腻,却夹着股酸涩味道。她没好意思拿给萧玦。
回到卧房,萧玦已解了披风,正坐在桌前,同岑敬和另一位副将商量事情。见沈姝回来,岑敬二人退下,萧玦则期待地看她两手,却只发现空空,“奶糕呢?”
“没做好。”沈姝有一分不好意思,更多的却是喜悦与担忧交杂。走上前她又摸了摸萧玦手心,见已热乎起来,笑容明媚了些,“我找到婆娑之花的踪迹了。”
萧玦面上难掩惊讶,没曾想做个甜点的功夫,沈姝便找到了玄之又玄的婆娑之花。惊讶过后他又疑虑:若当真这么好找,岂不是说太医院都是酒囊饭袋?
“当真?”
沈姝一五一十道,“是听后厨厨娘夫婿说的,他常出入聚宝斋,所说草药名字、特征、效用都对得上。那药草此刻在平凉城的一位员外手中,我已和厨娘夫婿约定,明日去寻药。”
沈姝必然是衡量过真假才对他说,萧玦没再多问,轻言细语,“平凉城不远,明日我与你一道去。”
沈姝想着小二所说的,这场雨会下个两三天。她不大想萧玦和自己一起冒雨奔波,更希望他在客栈休养。
但转念一想,天有不测风云,万一提早晴了呢。于是她轻笑了笑,“明日看天气再说。”
显然对这个回答不甚满意,萧玦皱眉“啧”了一声,将她扯入怀中,报复一样掐她细腰,“我会不会变成,本朝最惧内的一个王爷?”
沈姝被他闹得又疼又痒,止不住笑,又怕岑敬他们听见,憋得粉颊泛红。
晚间冷雨未停,变成雪粒子,打得窗格噼里啪啦地响。
只怕明日更冷。沈姝听着那声响,给房中火盆加炭。这炭是她细心嘱咐岑敬从王府马车上拿下来的,烧着没烟,又暖和。
萧玦坐在床边,按照沈姝的吩咐,乖乖用药材泡脚,不是不想药浴,只是没那条件。
给木桶加过三遍热水,萧玦泡完,面色红润了些,擦干净脚,盘腿坐在床上。
沈姝让店小二将木桶搬走,重新打来一盆热水,洗漱一番,等到忙完,转头时发现,萧玦已脱得只剩一条黑色绸裤。
沈姝耳朵绯红,眼神乱飘。萧玦一本正经,“只是等你扎针而已,我们成亲一月有余,何需如此介怀。”
沈姝破罐破摔,“王爷说的是。”她深吸一口气,自己劝说自己:是她太过羞窘,而萧玦再如何放肆,都是她自己挑选的、喜爱的夫君。
天气太冷,这么晾着他他会着凉。
虽然如此一番鼓励,沈姝拿着银针上前的时候t,没敢正眼看人。直到坐到他身边,她才镇静下来,摸了摸他脚踝,又往里摸了摸膝盖,见都是温的,这才放心。
开始扎针的时候,沈姝便心无旁骛起来,脸色认真而柔和。没有衣衫阻隔,扎得更快,萧玦也温顺地配合。
但是拔针的时候萧玦便不老实了。眼见沈姝跪坐在他身前,为他拔出最后一根银针,萧玦伸手揽住她腰,凑近亲了亲她,轻声问,“今晚可以么?”
可以什么,他不说,沈姝都知道。难得今日他还知道询问,且问得彬彬有礼,沈姝手里还有针,怕扎着他,微微挣动,反应也很温和,“……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