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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6章 大恶人黄公子仗势欺人(第1页)

大恶人黄公子,仗势欺人

水师军兵灭倭和讨了个倭女媳妇不矛盾,因为这年头,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倭女本来就是被抓到大明来渡种,渡种就是生了高大健壮的孩子后带回倭国,这些倭女,倭人根本不把她们当人,倭女又怎麽会视这些混帐为同族呢?

所以讨个倭女媳妇,不是问题,尤其是可以省一大笔的彩礼钱。

彩礼过于昂贵沉重,这个问题,可不是万历年间,白银大量流入竟奢之后才有的,自洪武年间就有了。

洪武五年,奉天承运太祖高皇帝诏曰:古之婚礼,结两姓之欢,以重人伦。近世以来,专论聘财!习染奢侈,其仪制颁行。务从节俭,以厚风俗,违者论罪如律。

以管得宽丶暴力丶专制着称的朱元璋,并没有通过明正典刑丶明刑弼教解决这个问题。

大明水师军兵,要攒差不多三年的银子,才能操办婚事,这还是松江水师有工兵营营造了家宅的情况下,若是自己置产,甚至是附籍地方,那要的银子就更多了。

京营也是差不多的情况,而京营锐卒,水师精锐,已经是大明少有的高收入群体了,一年十八银的军饷,冠绝大明,冠绝全球。

而大明一个壮劳力,一年也就不到八两银子,这还是在码头做工,才有这种收入。

高彩礼这个问题,对于中原王朝而言,都是顽疾一样的存在,这里面的矛盾,非常非常的复杂。

彩礼首先是一个供需问题,大明有着极为广泛的溺婴的恶习,就是女孩子生出来,直接溺死,这种恶习可不是朱程理学带来的,早在先秦的时候,韩非子中就记载了『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』,这种习俗在民间广为流传,甚至朝廷的成文法,都无法约束。

之所以要溺死女婴,是因为生女孩子是赔钱的,养,一定会赔钱,即便是各地的善堂也只收六岁以上的女童,因为孩子长到六岁的时候,就拥有了一定的免疫力,不会经常生病,而且六岁就能看出眉眼来,长得歪瓜裂枣,人牙子都不会要。

这养到六岁对于穷民苦力的家庭而言,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支出了,而医疗在任何时代都非常的昂贵,这种昂贵注定了穷民苦力,只能有选择的养育,而五六岁就可以到田里拾麦穗丶八九岁就可以放牛,十二三岁就能干点重体力活的男孩,就成了更好的选择。

而且最为关键的是,这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年代里,女儿出嫁,就是别人的家人了,大明并没有太广泛的冠夫姓的习俗,而且可以和离,比如戚继光晚年潦倒窘迫,过去的政敌穷追不舍的情况下,为了避免祸及妻子,戚继光选择了和正妻王氏和离,在无钱拿药,穷困中死去。

虎落平阳被犬欺,这些祸国殃民的王八蛋,是不会放过戚继光,这是讨好万历皇帝丶新首辅的机会。

而且,女儿嫁了人,身份就从家里的女儿,变成了别人家里的儿媳,哪怕是嫁得再好,跟娘家也没什麽关系了,夫唱妇随,才是惯例。

种种客观原因,造成了大明普遍的重男轻女的思维,重男轻女丶选择性的溺婴和天价彩礼构成了恶性循环,供小于求。

溺女婴在大明不叫溺婴而是送养,女婴会被稳婆带走,父母是不会亲眼目睹女儿的死,而稳婆抱着襁褓并不回家,而是到各地都有的死老孩子沟,把孩子泡在水里,女儿有健而跃且啼者,稳婆则力捺其首,少顷,儿无声,将其捞出,埋在死老孩子沟里。

畸形儿,也是这样处理。

其实归根到底还是穷闹的,虎毒不食子,况且是为人父母,父母舍不得下手,让稳婆来做,这也是接生稳婆被广泛歧视的原因之一,下九流,甚至是贱籍才会做三姑六婆。她们杀孩子这事,人人皆知,稳婆做着做着,自己投河自尽的也有不少。

除了供需问题之外,还有一个就是律法问题,女儿嫁了人要迁户,就是把户籍迁徙到夫家,这样就是夫家的人了,这个时候,女儿在夫家过什麽日子,没人知道,若只是日子过得不顺意也就罢了,若是被打骂,甚至是被杀了,只要民不告,官不纠。

所以父母往往都会在女儿出嫁的时候,索要一大笔的彩礼,再搭上一大堆的嫁妆,让女儿带到夫家,生怕女儿被瞧不起,这样女儿被人欺负了,也有银子使,至少可以通风报信,让父母知晓。

大明出嫁原则上,是有嫁妆的,而且很多。

除了律法问题,还有更严重的伦理问题。

成婚这笔天价的彩礼,往往给不到女儿,不是谁家都那麽阔绰,其实就是卖女儿。

这女儿一嫁过去,发现嫁过去的人家,表面光鲜,负债累累,没有合理的理由,和离只能男方提出的年代里,基本无法离婚,嫁过去也是当牛做马。

女儿若回家讨要,反而被赶出家门,因为没带回彩礼,在夫家也受欺负。

这成婚本来就不是两个孩子你情我愿就行,是两个家庭的事儿,这一来二去的,最后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比比皆是,这不离也就罢了,这离了,彩礼也是个矛盾的祸根,凶杀案也不少见,所以才有门当户对这种经验。

当年大明皇室也遇到了这种问题,门不当户不对,跟皇帝门当户对,只有世袭的武勋,本身就是武勋,又变成皇亲国戚,无法无天为祸一方。

最终大明皇室,只能从平民百姓家里选择皇后了,皇后是百姓出身,这嫔妃一个个比一个来头大,后宫又是不得安宁,闹出了宣德年间废后的风波,最后都从民间择选了。

到了朱翊钧这个主少国疑的时候,更是麻烦,强悍宰相在朝,这个皇后,跟这个悍相不能有任何的关系,否则就是国朝不宁丶祸及整个大明的大风暴。

当年霍光把自己女儿嫁给汉宣帝,汉宣帝故剑情深死活不肯,霍光妻子杀了皇后,强迫汉宣帝娶了自己女儿为皇后,霍光死后,满门都没了。

张居正折了个中,从河南陕州,找了个王夭灼出来,家里没人了,跟任何人没啥关系,跟皇帝这个孤家寡人,天生绝配。

彩礼的问题错综复杂,其中的矛盾比麻线团还要乱,哪怕是强悍如同明太祖朱元璋丶百世一才的张居正,都是束手无策。

影响有严重?以浙江温州为例,在万历十五年时候,浙江温州,十丁之中,八无家室,成婚者亦生育鲜寡,民物渐稀少,四百里路,无一婴啼儿鸣,万物萧瑟。

「这倭国媳妇真的不跑吗?」朱翊钧往前凑了凑身子,低声说道:「这本来就是渡种的,生了儿子不得抱着儿子跑回倭国去?咱觉得不行,秦老也说了,这大明军兵攒三年的银子,也是能讨到媳妇的,要咱说,还是娶个大明姑娘稳妥些。」

秦肇一听黄中兴黄公子这个腔调,立刻嗤笑了一声说道:「你这后生也是一身的腱子肉,一看这一手的老茧,没少在军营里摔打,娶本地媳妇?娶的着吗?你看看那些个忙前忙后的后生,都是什麽人?外乡人!在本地人看来,跑到人上海滩讨饭来了!」

「在他们看来,我们就是流寇,不知道哪天死了的死丘八,而且水师还有个问题,就是大风大浪做水鬼,你以为都跟你这贵人一样,那姑娘见了就生扑吗?」

朱翊钧听闻秦肇的揶揄,差点被骂红温了,拳头攥的极紧,张居正都不敢这麽骂他,说他这个皇帝不食人间五谷,不知人间疾苦!作为天上人,朱翊钧已经非常非常接地气了,但还是发表了何不食肉糜的言论。

冯保立刻抬起了头,四处打量,发现没有中书舍人,才松了口气,这要是记下来,大明笑话集里,又要加一条了。

秦肇闭着眼,叹了口气,情绪不高的说道:「你知道当年戚帅在浙江招募义乌兵,练兵之后,出征的时候,见到的最多的是什麽吗?是和离书!从大面去看,这些义乌兵都是去打倭寇了,是保家卫国,可是在一家一户私门看来,生死难料啊。」

「本来许配的亲事,也黄了,本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,也嫁了人,本来举案齐眉也和离了。」

「哎。」

秦肇之所以痛苦,就是他当年也曾许过一门亲事,家里遭了灾,无法成婚,秦肇心一横就从了军,在浙江征战了三年,衣锦回乡的时候,许配的妻子,都已经抱孩子了,后来受了伤,没了世俗的欲望,也没个后人,就认了两个义子。

战争,变数太大了。

「你看这倭女媳妇,看着不可靠,反而最可靠,为何?跑不了啊,这里是上海县崇义坊,看到坊墙了没有?哪个倭人能进得来?况且,她们才不傻,跑?倭国战乱频频,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日子,她们缺根弦才跑回倭国。」秦肇非常肯定的说道。

世界是物质的,倭国那地方,乱的很,大明是天朝上国,能嫁过来已经是泼天的幸运了,况且还是军兵,高收入人群,甚至连女儿都能读女校的待遇,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的好去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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