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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冲喜(第1页)

李牧在赌。

他在赌李采薇的重要性。

对方不遗余力的设下这样一个大圈套,只是为了买走她,便绝不会这点小事上和李牧硬碰硬,让整件事走向不可逆转的地步。

陈二犹豫片刻,突然笑了笑:“其实你知道也没用。”

“我背后的人既然能够请动税官出手,那就不是你我这种小人物能够撼动的,你该不会还在妄想着能够去报复?去讨个公道吧?”

“兄弟,别犯傻。”

“若不是还顾忌一点律法的情面,那位老爷何必费这么大劲,直接就派家丁上门来强抢了。”

“你他娘到底说不说?”李牧一把薅住陈二的衣领子,从腰间拔出柴刀抵在他咽喉上,脸色阴沉,“老子没心情听你的屁话!”

“好好好,既然你非得知道,那我便告诉你好了。”陈二感受到喉间的冰冷刺痛感,当即额头冷汗直冒,也不敢再说什么废话,连声道:“王路安王老爷,你晓得吗?”

“县城王记绸缎庄的东家?”李牧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身材臃肿、白发苍苍且老迈不堪的富贵老者的样子。

王记绸缎庄在平原县城算是小有名气。

而他以前和一帮狐朋狗友们在县城厮混时,也曾和对方的家奴打过交道,亲眼见过对方几次。

在县城之中,王路安虽然不算最顶级的大户,但也算是颇有实力。

单单绸缎庄的商铺便有十几家,就连宅中的家丁侍女也有不下三十人!

和李牧一比,他的确算是云端之上的大人物。

但王路安家并不缺侍女,他为何要花数倍的价格,非要抓着李采薇不放?

似乎是看出了李牧的疑惑,陈二索性便不再隐藏,接着说道:“牧哥儿,可别误会,王老爷买采薇回去可不是让她当牛做马,是让她回去享福当主子的。”

闻言,李牧心中升起一股恶寒。

他脸颊抽动着,冷笑道:“感情这老东西一把年纪了,还想着老牛吃嫩草?”

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耄耋老人娶十八九岁小媳妇儿的事都很常见,只要有权有势,年龄相差根本不是问题。

但李牧却记得原主记忆中,一年前见过的王路安早已老的不像样子,甚至连走路都需要有人搀扶。

这样的老头子恐怕连男人的机能都丧失退化了,就算娶的老婆再年轻漂亮又有什么意义?

“哈哈……王老爷今年八十了,早就不近女色。”陈二闻言干笑了几声,紧接着,他语气颇为古怪的说道:“采薇,是王老爷给他儿子选的媳妇儿!”

“王老爷家财万贯,但年轻时却一直无后,直到过了六十大寿,他的一房小妾才诞下了一个儿子。”

“老来得子,他自然怜爱的紧,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……”

“但这位小少爷从小身体便不好,体弱多病,好不容易长到二十岁,前些日子又染上了肺痨,王老爷请来不少郎中都医不好,几日前,有个游方术士给这位小少爷算了一卦,说是要娶个老婆冲冲喜,这病便可不治而愈。”

李牧挑了挑眉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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